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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中介体系亟待完善
日期:2021-09-29 02:45:10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企业研发投入低,其中科技中介体系不完善是一个主要因素。相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主要通过立法、制定政策,引导和推动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方式,我国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都是由政府主导成立的为发展科技创新而建立的非营利机构。在多年发展过程中,在结构、层次和功能上都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依附性强,独立性差。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往往都是由政府主导的事业单位,导致其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服务内容单一,发展受到一定限制。虽然近年部分科技中介机构实现了盈利,但整体上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还没实现经济、权利上的独立。

二是缺乏政策体系,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一套完善的政策体系与市场管理办法是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基础与保障。目前我国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定位、经济贡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还未明确。在行业管理方面,除评估、咨询、技术市场等领域在少数地区有特定的行业管理措施以外,其他科技中介服务领域欠缺相关的制度管理体系。

三是缺乏复合型专业人才。科技中介机构需要的是掌握多学科领域专业知识、具备综合能力与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对科技成果具有鉴别力的人才,这是当前我国科技中介机构最为匮乏的资源之一。

四是科技中介自身质量良莠不齐。目前,我国科技中介服务发展不平衡,在行业标准、服务规范和自身素质提高等方面需要进一步优化。很多机构自身经营水平不高,服务投入产出效率低。

建议:

一、鼓励科技中介服务向市场化发展。鼓励盈利性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科技中介服务机制;通过允许从科技中介服务中收取佣金,以及优惠的扶持政策等措施提高科技中介机构自身发展的愿望和动力。

二、创造有利于科技中介发展的外部环境。通过立法、制定政策,引导和推动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出台优惠政策并持续贯彻落实,招揽和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营造区域市场环境,规范市场,加强监督管理,帮助中小型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三、转变政府职能,宏观调控科技中介体系的发展。政府要承担市场监督的职责,从宏观政策上对科技中介工作给予方向性指导;在改善小企业资金贷款难的问题方面,政府对未来不明确的风险提供必要的担保。

四、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大力培育和引进具有专业的从业水平、善于管理、精通法律政策和融资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的多学科领域专业素养,具有较高的科技成果鉴别能力,以及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科技中介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撰稿人:罗海波 此信息被社中央、社省委采用)